2014年5月8日星期四

维权网: 杭州36位被拘公民联名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控告市委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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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36位被拘公民联名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控告市委市府
May 8th 2014, 03:23, by wqw0

(维权网信息员张刚亮报道)2014年1月份以来,中共杭州市委和市政府以所谓的维稳为目的,以"包子事件"为契机,制造各种借口,对杭州市江干区、拱墅区、上城区、西湖区、萧山区、余杭区、下城区、滨江区等地访民进行大规模地传唤、拘留和关黑监狱等迫害,非法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为了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自由权,梁丽婉等36位受害者联署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和中国全国人大提出控告,要求两被控告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下面是他们的控告状

控告人 朱彩花、梁丽婉、叶红云、陈美佳、裘玉梅、汪玉芬、胡惠芬、章金火、等35人

被控告人 中共浙江省杭州市委,代表人:龚正(市委书记);住所地:杭州市环城北路318号

被控告人 浙江省杭州市政府,法定代表人:张鸿铭(市长);

住所地:杭州市环城北路318号

控告事由:2014年1月份以来,被控告人以所谓的维稳为目的,制造各种借口,对杭州市江干区、拱墅区、上城区、西湖区、萧山区、余杭区、下城区、滨江区等地访民进行大规模地传唤、拘留和关黑监狱等迫害,非法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

主要事实:

2013年12月28日,国家主席习近平为表示"亲民",到北京市月坛北路"庆丰包子铺"吃包子,一时被传为美谈,国内大大小小媒体都广为宣传。看到习主席如此亲民,我们杭州地区因遭受强拆暴政而饥寒交迫、流离失所的访民极为兴奋,于2014年1月8日在杭州市政府门口拉起"习主席,我想吃包子"的横幅,表达我们发自内心的诉求。民以食为天,肚子饿了说声想东西并不违反法律,不管哪个国家,都不会有这样的法律。我们此举本想引起习近平主席和杭州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帮助我们重建被毁的家园。但是,被控告人出于其"维稳"的需要,以所谓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罪名,于2014年1月9日将梁丽婉拘留十天。在此后的两个多月时间,先后将朱瑛娣、朱彩花、陈美佳、沈瑾、胡惠芬、叶红云等三十多人拘留于杭州市拘留所、余杭区拘留所和萧山区拘留所,有的拘留两次以上,有的从拘留所释放后,又被蒙上黑头套直接送到黑监狱关押。此外,还有许多访民在北京上访时被杭州驻京办押回送到各地黑监狱关押。在"两会"期间,访民们除了被拘留、被关黑监狱外,住所受到严密监视,出门受到政府雇佣的黑帮跟踪。

我们在拘留所关押期间,基本上受到拘留所非人道的对待甚至虐待,并且剥夺了我们亲友的探视权和我们的接见权。梁丽婉因反对搜身被以"不服从管教,态度恶劣"戴上脚镣手铐"严管"五天,朱瑛娣因吃了拘留所不洁食物拉肚子,上厕所没有报告被"严管"五天,胡惠芬患病住院刚回到家里就被拘留,在拘留所得不到应有的照顾,陈美佳脚伤未愈还要站在监室内值班,并将她关在卖淫者和吸毒者一起对她进污辱,等等。

综上所述,被控告人在"包子事件"及"两会维稳"行动中,捏造罪名,对访民进行大规模的拘留和非法拘禁,严重违反了《世界人权公约》,也违反了中国的宪法和法律,对此,被控告人不仅应当受谴责,而且也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此致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具状人:

朱彩花、梁丽婉、叶红云、 陈美佳、朱为国、胡惠芬、徐桂珠、张贤娟、汤柳叶、沈 瑾、汪玉芬、裘玉梅、陆吕浩、戴文珍、舒小芳、沈凤仙、马玉珍、沈莲芝、汪自强、张贤娟、朱彩丽、冯国君、章金火、邵江金、刘玉凤、李全女、徐金海、余亚萍、桑蚕娟、张惠敏、陈建英、李连玉、韩张良、周青、沈美芬

2014年 5 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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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 青岛访民林秀丽北京寄信被遣返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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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访民林秀丽北京寄信被遣返失踪
May 8th 2014, 03:27, by wqw0

(维权网信息员胡春报道)5月6日早上,山东青岛访民林秀丽和姐姐刚出门口,就被守候在此的青岛市辽阳路派出所带走,稍后,派出所电话通知林秀丽的姐姐,说要把林秀丽拘留了,罪名是"扰乱治安"。由于没有书面拘留书,林秀丽的姐姐一直没在意,直至今日(5月7日)下午,关押林秀丽的时间以超过法定传唤24小时的规定。在本网信息员打电话给林秀丽的姐姐时,她说到现在也没有消息,也没有送达书面通知书,如果派出所昨天的电话算是通知,估计让拘留了,如果不算,那么她就让失踪了。本网信息员拨打了辽阳路派出所的电话053266575832,此号码处于无人接听状态,林秀丽13141001153的号码则处于关机状态。

5月1日,林秀丽和10几位在京访民一起到北京府佑街邮局寄信,被北京警察强行带到府右街派出所关押数小时,直到傍晚才被放出。2日上午,本网信息员接到在京访民电话说林秀丽手机无法接通,怀疑已经被山东驻京办劫持遣返。3日下午,林秀丽被接回后关押在辽源路上的爱尊客宾馆603房间,4号释放回家,6号再次被警方抓走。

2012年5月9日,林秀丽曾在北京南站巧遇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温家宝,当时林秀丽冲到温家宝面前,将自己的上访材料递交到温家宝手中,温家宝当时向林秀丽承诺:"我一定会帮你。"随后,林秀丽被青岛驻京办接回当地非法关押了369天,期间强制给她做精神病鉴定,派多名看守严密监控她,多次变换地点关押,从精神和肉体上折磨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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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 浙江冤民卢章根在国家信访局八年的信访记录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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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冤民卢章根在国家信访局八年的信访记录被删除
May 8th 2014, 03:25, by wqw0

(维权网信息员裘萍报道)卢章根是浙江省缙云县壹镇镇李坑口村人,因为家庭纠纷遭前妻诬告2000年被缙云县法院枉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02年出狱后就被枉法判刑一事开始上访,由于在浙江省内无理可讲他逐级上访到北京,在上访的过程中出于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他开始举报当地官员的贪腐行为,遭当权者忌恨,2010年他被当地政府从北京抓回,构陷参与邪教的罪名劳动教养2年,在十几年的上访维权过程中他十数次遭京浙两地警方的拘留,多次遭截访人员的暴殴、抢光身上所有的财物和信访材料。

近日,卢章根又一次去国家信访局和中纪委信访接待窗口就地方官员的贪腐行为进行举报,他才得知,前八年的信访记录都已经被删除,这次上访被他们认为是卢章根第一次来北京上访举报,且中纪委接待的官员告知他你告的官员不属于中纪委管辖的级别,属于越级上访,让他回到浙江省去举报。去国家信访局接待窗口也是同样的情形。

这下卢章根明白了,难怪地方政府近来不择手段地对他进行打击报复,原来国家信访局和中纪委信访接待处完全删除了他八年来数百次的信访举报记录。八年的奔波、辛酸劳苦就这样被上下的贪官污吏们用钱毁于一旦。

和卢章根有同样遭遇的访民不禁要问,最高级别的党政信访举报部门都这样的坑国害民,冤民们还能去哪里告。在这个体制下他们还能信得过谁。不得越级上访的政策出台,访民们更看不到解决诉求的希望了。看来被当局定位为非访的行为将是今后最无奈和绝望的信访方式,这都是这个体制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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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 临沂维权人士刘国慧要求参与调查陈光诚一家受迫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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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维权人士刘国慧要求参与调查陈光诚一家受迫害问题
May 8th 2014, 03:36, by wqw0

(维权网信息员苏蕊报道)5月6日,山东临沂维权人士刘国慧向正在中央开展巡视工作的中央第四巡视组递交书面材料,要求中央兑现"彻查山东迫害陈光诚一家的问题"的承诺,并要求以陈光诚一家遭受迫害问题的见证人和因关注此事遭受到残酷迫害的受害人的身份参与此项调查。

2012年5月,陈光诚逃离临沂在北京朝阳医院住院期间,国家信访局来访接待司司长郭守松曾代表中央到医院看望陈光诚,并郑重承诺"彻查山东迫害陈光诚一家的问题"。

现在,事情已经过去2年了,从公开了解的情况看中央没有兑现当初对陈光诚的承诺。因为从公开信息看时至今日,从上到下没有一位官员因为迫害陈光诚一家的问题而受到处罚,甚至很多人现在已经升迁了。

刘国慧告诉本网信息员:因关注和声援当时被禁锢的陈光诚一家,据不完全统计有来自全国各地的网友241人在陈光诚居住的东师古村周边遭到过野蛮暴力地殴打、抢劫、遣返等,我所了解的仅被抓捕,拘留判刑的就有18人,其中我被软禁20多天、刑拘28天、监视居住6个月;陈光余,陈光军被刑拘37天;陈耿江、陈光东,陈光合各7个月;刘乃春被行政拘留三次:分别是7天、10天、15天;韩延东15天;陈华多次拘留;苏永军、陈光存被抓捕;任宗举刑拘9天;陈克贵被判刑3年3个月;陈光福被任意抓捕关押数次;赵未、卢海涛、尚雪山、十三亿公民(网名)4人被拘留10天。

光诚告诉我说当时郭守松司长明确表示只要他反映的问题属实,不管涉及的官员职位有多高,人数有多少,只要触犯法律都会一查到底!

为便于了解情况和彰显公正,光诚当时向郭守松司长要求:要有自己的律师和那些因他遭受迫害的亲友代表公开参与此项调查。

刘国慧说:" 我始终相信中央会彻查山东迫害陈光诚一家的问题。2年来,我们给中央和郭守松先生本人写过3封信,要求作为陈光诚一家遭受迫害的见证人和因关注此事遭到迫害的受害人身份参与此调查,去年夏天光福大哥和10多名亲友还冒着酷暑到北京求见了郭守松司长,向他并委托他向中央转交了我们要求参与调查的书面请求。

附:刘国慧此次给中央第四巡视组的书面材料

尊敬的中央巡视组领导您们好!

我叫刘国慧,女,47岁,汉族,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东北园社区居民。

我没有违犯任何法律,竟然被冠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遭到关押、抄家等一系列迫害,详情如下:

我是陈光诚事件的见证人和受害人。我因帮当时被禁锢的陈光诚传递了一封春节向朋友问候的书信,遭到软禁20多天;关黑监狱3天;刑事拘留28天;监视居住6个月;抄家;注销护照,长期被监控等迫害。

陈光诚事件是中央政法委一手炮制的丑闻,在陈光诚一家被禁锢期间,因帮助陈光诚被拘留的有11人,被殴打、抢劫、遣返的来自全国各地的网友241人(因条件有限统计不全有遗漏),陈光诚的侄子陈克贵至今还被关押在临沂监狱。据说当时时任中央政法委书记的周永康亲自来临沂,指示对待陈光诚及其来临沂探访的网友要严厉打击,将其命名为"905"案件上报中央政法委。

陈光诚逃离临沂在北京住院期间,国家信访局来访接待司司长郭守松先生曾代表中央向陈光诚承诺:要彻查山东迫害他们一家的问题,不管涉及的官员职位有多高,人数有多少,只要触犯法律都会一查到底!

当时有很多人都认为不能相信这话,中央不可能彻查山东迫害陈光诚一家的问题,更别谈追究相关责任人。因为这是中央政法委一手制造的丑闻,但我始终坚信中央会彻查此事,我一直等待中央对此事的查处,等待还我清白和公道的那一天!

我是"陈光诚事件"遭受冤屈和迫害的受害人之一,只要迫害陈光诚的责任人得到法律的制裁,我的冤案也就自然而然地得以昭雪。

陈光诚出走美国已经2年了,我相信现在中央已经开始彻查此事了,作为此事件的受害人,几年来我耳闻目睹了很多陈光诚一家和关心帮助他们的人被迫害和打压的案例。

东师古在著名的孟良崮腹地,两面环河只有一条很窄的水泥小桥可以通行,全村只有100多户人家方圆约1里地,然而就是这么一个小村庄因为一个盲人在过去的日子里竟然设置了10多个看守点;出动政府工作人员和雇佣的社会闲杂人员等几百人;连续几年每天3班24小时把守;禁止一切外来人员进入该村;对前来探访陈光诚的网友实施殴打、抢劫、遣返、拦截等暴力违法犯罪行为;在陈光诚家中安装了7个村内安装了13个摄像头;据说因看守陈光诚地方政府花费了8000多万元。在那个恐怖的时期前仆后继来自全国各地200多名网友,竟然全部肆无忌惮地殴打、抢劫、拦阻等野蛮暴力对待,没有一个人能够进入这个神秘的小村,连美国的好莱坞巨星贝尔也未能幸免遭劫。

此事在海内外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光辉形象,我坚信中央不会对这些无法无天胡作非为的行为置之不理!

2011年春节陈光诚的看守们第一次人性化的对陈光诚家"开放"了近2个小时,允许村民前往他家给他年迈的妈妈拜年。几经周折我见到了陈光诚的大哥陈光福并带出了一封陈光诚给朋友的春节祝福和问候的信。结果"惹祸上身"被临沂警方错误的认定是带出当时网上流传的陈光诚被软禁家中视频的人,莫名其妙地被认定是"勾结卖国贼陈光诚向美帝国主义传递信息"遭严刑审讯,期间还遭受肉刑和侮辱险些丧命,被送到临沂人民医院紧急抢救才幸免遇难。

之后我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28天,释放后又被监视居住半年,期间护照被注销作废,3次被抄家,抄去的大宗物品至今未还。直到陈光诚逃离美国后很久,我一直是临沂政法委严密监控的对象,家周围的摄像头至今还有3个。

从看守所出来后我百思不得其解,我热爱自己的国家,深爱生我养我的这片热土,虽然它有太多的不尽人意和一些有驳法律的行为。我不顾警方"以后永远不要再提陈光诚这3个字,否则……"的威胁和警告,开始关注所有和陈光诚有关的报道和传言,因为我坚信陈光诚和我一样是爱国的!

现在陈光诚在中央的帮助下前往美国已经2年了,我因关注陈光诚受到的迫害还等待昭雪,因此我更加留心所有与陈光诚有关的信息。

2年来,我查阅和走访了大量迫害陈光诚一家及其关注者的案例,希望能提供给中央调查组,请中央明察追究所有责任人的违法行为。我这个普通的家庭妇女因帮一个被非法禁锢的盲人传递了一封书信就被扣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帽子,真是滑天下之大稽!请巡视组明察,敦促临沂尽快纠正对我的错误处罚!

此致

中央第四巡视组

临沂市民:刘国慧,联系电话:15552909164

邮箱:chaiqian0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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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 汕头维权村民被刑拘,网友发起募捐律师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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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维权村民被刑拘,网友发起募捐律师费活动
May 8th 2014, 03:33, by wqw0

(维权网信息员顾民报道)日前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盐鸿镇鸿一村村民林贵州、以及帮助村民维权的王喜利、章贤玺被汕头澄海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涉嫌罪名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被羁押在澄海区看守所。由于家庭生活困难,网友发起募集律师费,希望以此来帮助被抓捕的村民代表,并发起联署抗议,希望当局无条件释放维权代表。

盐鸿镇鸿一村村干部偷卖上百亩土地,卖地款项去向不明,面对村干部不肯公开账务,村民只好用抵制村委换届选举,争取村民正义的办法抗争。今年年初3月16日,该村村委会在村小学院内换届选举,遭到村民抵抗,选票箱被砸,选票被撕,换届选举被迫取消,政府又在3月20日举办了选举,还是被村民抵抗取消掉,紧接着的3月31日选举也如前两次一样流产。

由于换届选举截止日期的临近,村委会在4月7日再次组织选举,并在选举中一再延迟终止投票时间,并不惜动用警力进行威吓,甚至采用暗箱操作的违法手段,使选举勉强"被通过",村民通过收集弃权票的方法,掌握选举非法的证据,继续维权。(该村有效选票为3900张左右,目前被村民收集的弃权票约为1800张左右,约占总选票的百分之四十五,那么很显然,第四次选举是经暗箱操作通过的,是非法的。)

由于村民抗争的结果才持续扩大,4月23日至24日,当地警方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抓捕了鴻一村村民代表林贵州及帮助村民维权的另外两位公民王喜利、章贤玺。来达到敲山震虎的作用。

网友张坤乐说"家属因为经济困难,无法单独负担律师相关费用,希望大家慷慨解囊,热心帮助,让为了公理正义协助村民维权的公民能够重获自由,我们协助家属聘请律师,透过一切方法协助三位朋友能获得释放,募款所有费用用于律师因为该案件产生的相关食宿、交通以及其它应该支付的费用。捐款人查询款项是否入帐,请保留转帐收据和募款帐号家属确认。

相关询问事项:张坤乐,电话13424211761

章贤玺爱人林洁芬账户:汕头交通银行长平支行; 电话:13076316432卡号:6222620730000578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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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签名列表

联署签名联系人

李明哲:QQ 2788399009

张坤乐,电话13424211761谷歌邮箱mzguanhui@gmail.con

连署人

方赞杰,电话15529432876

鄭少群,电话13670738778

陈嘉梓,电话13556429091

张天奇,电话15820294727

杨钟汉,电话13727672579

郭锐龙,电话13211259173

蔡锡彬,电话18320581373

肖镇诚,电话13829591155

黄敏,电话13433383205

诚树,电话13715881066

阿青,电话13539622283

杨建平,电话13437601001

泽漧, 930196645 @QQ.con

方赞杰,电话15529432876

鄭少群,电话13670738778

陈嘉梓,电话13556429091

张天奇,电话15820294727

杨钟汉,电话13727672579

郭锐龙,电话13211259173

王喜春,电话18669810991

王福磊,电话13923798964

张激扬,电话18510566839

李 麟,电话18664344972

方 言,电话15003850079

翟岩民,电话18613888964

吴华庭,电话13606060833

祝忠孝,电话15566444212

巴忠巍,电话13567291963

萬莉明,电话13790352969

陆晓红,电话13237717779

陈国华,电话13481972278

邵军霞,电话13273802368

马雪春,电话13378735634

陈小平,电话18675849354

陈正模,电话18520919454

戴兴诗,电话13322085848

田发全,电话18727960448

王 彪,电话13516181496

毛善春,电话18627031455

谢文飞,电话15975405488

胡湘银,电话13617050822

陈邦国,电话18537106998

李丽芳,电话13203807890

岳 三,电话15378733649

余建凤,电话13392264859

王 健,电话13770960880

李发旺,电话13133302588

刘素先,电话18982181967

肖全食,电话13894367876

侯 帅,电话15838326755

刘地伟,电话13903866619

沈艳秋,电话13072188470

邵泽海,电话13589646541

王海英,电话15113346081

马胜芬,电话13522295693

周 偉,电话15364032012

妮 可,电话15883668988

张永宁,电话13895186790

谢镕丞,电话13413494268

刘书超,电话13271596231

苗忠军,电话18009462785

陈志正,电话13189759033

周大勇,电话13685425848

孫小峰,电话18360039297

赵文章,电话15166861080

成云冲,电话18675672178

河 山,电话15637099052

孙立勇,电话18510858258

孙东生,电话13766825667

于新永,电话18615427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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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 湖北村民何光文遭强征被殴打,报警未果求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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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村民何光文遭强征被殴打,报警未果求法律援助
May 8th 2014, 03:39, by wqw0

(维权网信息员鲁芸报道)5月3日,湖北省安陆市经济开发区新河村一组村民何光文,遭遇地方政府暴力强征。午夜被20名左右的不明身份人员从床上拉起惨无人道地殴打致昏迷,醒来后发现建在鱼塘边的10多间房屋已经被推倒变成了一片废墟。

据了解,5年前,何光文承包了村里一块拥有30年使用权的低洼地,投资近70万元开挖了鱼塘并在鱼塘边建起10几间房屋。

2013年,安陆市政打着"公益事业建学校"的幌子,要征收何光文所在村庄村民的土地,但没有出示任何合法手续,也一直没有人和何光文一家谈征收补偿问题。

不久,开发区政府就在何光文家鱼塘附近开始施工,不断侵吞填平他家的鱼塘,并不断对何光文实行各种恐吓和威胁。

2014年5月3日深夜0点左右,何光文正在自家鱼塘边的养殖房里睡觉,突然闯进20名左右的不明身份人员,不由分说将他从床上拖到外面就是一阵拳打脚踢,黑夜中有人高喊:"往死里打,没事!",何光文被打得浑身是伤当时就昏死过去。

随后,有人指挥挖掘机开向何光文建在鱼塘边的房屋,随着挖掘机的轰鸣声何光文10多间养殖房被夷为平地。

不知过了多久,从昏迷中苏醒的何光文强忍着浑身的疼痛,拨打110报警求助。但出警警察冷漠地对何光文说:"这事政府行为我们管不了!"。

何光文说:"去年10月我曾向市国土局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公开学校建设用地的相关批文和征地补偿方案,但直到今年4月底我再次去要求答复时,他们才急急忙的打印了一个回复给我,说有批文但是是机密不能给我,答复落款的日期是2013年12月份。

何光文表示要依法讨回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媒体给予关注,希望有愿意给他提供帮助的律师和他联系。

何光文: 1597121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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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 中国选举观察(2014)之二十——长沙市天心区新路村用村集体十万余元“吸引”村民参加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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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选举观察(2014)之二十——长沙市天心区新路村用村集体十万余元"吸引"村民参加投票
May 8th 2014, 03:44, by wqw0

(维权网信息员姚立法报道)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先锋街道办事处新路村、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候选人提名日是3月29日、选举日是4月10日、另行选举日是4月12日。

新路村是一个城郊村,此次换届选举,登记选民有1809人。

易铁夫在新路村担任中共村书记六年。前不久落选村书记职务后,易铁夫的家人及其他支持者,从3月29日之前就开始真枪实弹为易竞选村主任拉票。易铁夫的竞争对手叫王宏伟,王也有不少支持者,王是一位农民身份的建筑商。

在先锋街道办事处的支持下,新一届中共新路村党支部决定,提名日、选举日和另行选举日,每投一张选票(或者委托他人代投票)可以当场得现金50元。新路村新一届村委会选举结束,该村村集体支付村民参加选举的"误工费"十万余元。

一、 新路村村民选举委员会是非法产生的

新路村有12个村民小组。在3月29日之前,新路村村民选举委员会就产生了。它是由各小组的党小组长、村民小组长、妇女组长,加上村民代表几十人推选产生的。用这种方式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是违法的。按照《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七条规定,有三种方式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民主性最差的方式是村民代表会议,民主性强些的是村民小组会议,民主性最强的是村民会议。

二、 新路村采用流动票箱投票非法

3月29日的提名候选人、4月10日的选举和4月12日的另行选举,新路村12个组中有铁史塘组、沈家山组、王家巷组和塘家湾组等村民小组,采用的是流动票箱进家入户进行的。

《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很清楚,"因健康等原因不能到选举大会或者投票站投票的选民,可以使用流动票箱投票。"显然,全村或者全组所有选民都到流动票箱投票,是非法的。

三、 新路村村民对选举的公正性不认可

据新路村村民介绍,3月29日之前,易铁夫的不少直系亲属用请客、送烟等方法为易拉票。

4月10日之前,新路村内不断传出王宏伟被警方抓走的消息。村内还张贴了不少易铁夫有经济问题的传单。警方调出监控视频后,还请村民去辨认。

易铁夫的家人跟着流动票箱;看着村民填写选票;有的村民不愿别人看、到卧室去填写,易铁夫的家人跟着进卧室要看;一些负责流动票箱的人也影响、要求村民写谁不写谁等问题,新路村的大多数村民十分反感。

3月29日、4月10日、4月12日,先锋街道办事处都派出了几十人到新路村指导选举,但是非法的选举在光天化日之下就是照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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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 “维权网”就北京当局打压参加“六四”研讨会人士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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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就北京当局打压参加"六四"研讨会人士的声明
May 8th 2014, 03:42, by wqw0

本网获悉,北京因参加"六四"研讨会的学者、律师、作家和"六四"难属连日纷纷遭到当局传唤、抄家、刑拘及失踪。至5月7日,已经确认有崔卫平、郭于华、秦晖、周枫、王东成、吴伟、黎学文被传唤,有胡石根、浦志强、徐友渔、郝建、刘荻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还有野夫、梁晓燕等人一度与外界失去联系。"维权网"对北京当局疯狂禁言,违宪侵权,肆意拘押参加"六四"研讨会人士的恶劣行径表示强烈谴责与严正抗议!

5月3日,十几名学者、律师、作家和"六四难属"在北京举行了"2014·北京·六四纪念研讨会",呼吁调查六四真相,合理解决遗留问题。参加研讨会人士有崔卫平、郭于华、郝建、胡石根、黎学文、梁晓燕、刘荻、浦志强、秦晖、王东成、吴伟、徐友渔、野夫、张先玲、周枫等。因事未能到场而提交书面发言的人士有:陈子明、贺卫方、慕容雪村、王小山等。会上大家探讨"六四事件"对中国社会的影响和后果,呼吁调查"六四"真相,要求合理解决遗留问题。在研讨会上,大家认为,25年来,中国社会虽然对于六四事件的原因、性质、意义的评价或有不同,但六四不是"暴乱",对手无寸铁的学生和民众开枪于天理国法所不容,而枪杀反腐的学生市民正是导致25年来中国出现旷古绝今的政治与社会腐败的直接原因。会议参加者表示,权力的滥用、对群众的欺压、对贪污腐败的纵容,对公平正义的罔顾等等,这些中国社会制度固有的弊端都因六四镇压而变本加厉,不可收拾,中国今日和未来要重振社会风气和德行,必须深挖"六四"事件的根源。与会者还表示,他们不需要请求当局为八九爱国民主运动平反,裁决与评判罪与非罪、是非对错的权利,并不掌握在当权者手中。他们所要求和正在做的,是调查与公布六四事件真相,还原历史本来面目,对"六四难属"认罪赔偿。

5月4日晚上11点,参加研讨会的浦志强律师被北京市丰台区国保带走。5月5日凌晨4:00回家取衣服,确认他遭到刑事传唤。当天下午16:00许,多名国保警察到浦律师家进行搜查,抄走了他的手机、电脑和一些书籍。5月6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为浦志强出具的刑事拘留通知书上注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之规定,于2014年5月6日5时将涉嫌寻衅滋事的浦志强刑事拘留,羁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另据本网多方查询得知:北京知名民主维权人士胡石根于5月5日中午被多名警察带走,家中没有明显被查抄的痕迹,已确认被刑事拘留,现关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具体罪名与浦志强一样是涉嫌"寻衅滋事"。到5月6日晚,通过各方途径获悉,徐友渔教授、郝建教授和独立作家刘荻女士也因参加"六四研讨会"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

5月4日,因为前往湖南省邵阳市纪念"六四铁汉"李旺阳而遭到传唤、拘押的有,香港6名媒体人被传唤后遣送出境,湖南维权人士黎建军、张善光、欧彪峰被分别拘留5天。

1989年春夏之交,因中共体制内改革开明派领导人胡耀邦先生去世而引发全国追悼活动,并掀起以"继承耀邦遗志,推进中国反腐,争取民主与人权"为主体诉求的爱国民主运动,结果招致中共权力集团中顽固反动势力出动大批正规军队残酷镇压,造成震惊中外的"六四屠杀事件"。至今25年来,中国当局顽固坚持镇压立场,每年对全国一切试图纪念"六四"的活动进行持续打压,对八九一代在教育、就业、生活等各方面采取持续歧视与限制,并且一直回避六四难属群体代表"天安门母亲"所提出的"真相、赔偿、问责"的诉求,因此造成中国腐败横行,是非颠倒,善恶不分,道德沦丧,价值崩溃,社会危机日深。本着对历史、民族、社会与国家负责的精神,期望医治民族历史的伤痛,希冀找到民族和平转型的路径,一批义士在"六四"25周年来临之际,在北京召开对"六四"纪念性研讨会议,结果却招致当局野蛮镇压。

十几名学者、律师、作家和"六四难属"在室内座谈研讨,表达对"六四"的纪念,发表对"六四事件"的公民意见,研究探讨中国社会今天面临的各种问题,居然遭到北京当局的传唤、抄家与刑拘;几名媒体人与民主维权人士前往祭奠李旺阳被传唤、遣返与行拘的事实,揭示了中国当局中顽固反动势力25年来一以贯之地掩盖"六四"真相,打压"六四"一代,强迫民族遗忘,制造社会恐怖,拒斥反腐与政改,抵制民主与法治的实质。

北京当局对参加"六四研讨会"人士的传唤、抄家与刑拘,以及湖南当局对祭奠李旺阳人士传唤、遣返与行拘的行径,严重违反《世界人权宣言》序言"鉴于对人权的无视和侮蔑已发展为野蛮暴行,这些暴行玷污了人类的良心,而一个人人享有言论和信仰自由并免予恐惧和匮乏的世界的来临,已被宣布为普通人民的最高愿望";第三条"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第九条"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拘禁或放逐";第十九条"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第二十条"人人有权享有和平集会和结社的自由";违反《人权捍卫者宣言》第 1 条"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在国家和国际各级促进、争取保护和实现人权和基本自由";第 5 条"为了促进和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在国家一级和国际一级:(a) 和平聚会或集会";第 6 条"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a) 了解、索取、获得、接受并保存一切有关人权和基本自由的资料,包括取得有关国内立法、司法或行政系统如何实施这些权利和自由的资料;(b) 根据人权和其他适用的国际文书,自由向他人发表、传授或传播一切有关人权和基本自由的观点、资料和知识;(c) 就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在法律和实践中是否得到遵守进行研究、讨论、形成并提出自己的见解,借此和通过其他适当手段,促请公众注意这些问题";第 12 条"1. 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参加反对侵犯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和平活动。2. 国家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主管当局保护每一个人,无论单独地或与他人一起,不因其合法行使本宣言中所指权利而遭受任何暴力、威胁、报复、事实上或法律上的恶意歧视、压力或任何其他任意行为的侵犯。3. 在这方面,在以和平手段作出反应或反对造成侵犯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可归咎于国家的活动和作为,包括不作为,以及反对群体或个人犯下暴力行为影响人权和基本自由的享受时,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受到国内法律的有效保护";也违反中国《宪法》第三十三条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维权网"强烈要求:

一、立即无条件释放一切因纪念"六四"而被拘押的公民,还他们以自由,并对他们受到的侵害作出国家赔偿。依法追究制造这起人权事件的相关责任人。

二、成立由政府代表、独立学者、法律专家、人权专家和民间人权团体共同组成的"六四"调查团,展开对"六四事件"全方位不受限制的调查工作,还原历史真相,给国人与世界一个清楚明白的交代。以弥合民族心灵的伤痛,扼阻社会公平正义被颠覆的倒退,唤醒社会良知,实现转型正义。

三、要想使中国反腐败事业切实进行下去,必须接续八九爱国民主运动提出的"反腐、民主、人权"的诉求,重启上世纪八十年代胡耀邦、赵紫阳时代的政改之路,实行民主、法治、宪政,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和表达权、集会权,以人为本,还权于民。

维权网

201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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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 成都温江五农民保护耕地被控“破坏生产经营罪”再次开庭显现司法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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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温江五农民保护耕地被控"破坏生产经营罪"再次开庭显现司法不公
May 8th 2014, 03:52, by wqw0

(维权网信息员李艳报道)2014年5月7日上午10点30分,成都温江农民杨成容(女,44岁)、陈志碧(女,42岁)、李富强(男,37岁),陈忠生(男,54岁)、徐仕琼(女,50岁)因保护自己合法拥有的承包地不被非法施工单位损坏,被控"破坏生产经营罪"一案,再次在温江区法院开庭审理(这已经是第四次开庭审理),成都周边群众5~60人前往围观,但温江法院只允许每个被告人有5名亲友进入旁听,由于审判长一直纠结旁听证问题,原定10点30分开庭公开审理的案件,被拖到11点以后才正式开庭。

在审理过程中,公诉人违法将本应该在本案立案就应该有的证据,也就是关于施工合法性的"征地公告"以及村委会签名的所谓"放弃听证"的说明和有司法资质的单位作出的对"损失"程度的监督,在第二次补充侦查结束后,才进行举证。

律师对此作了充分的辩驳,并就第一次没有合法资格的一份鉴定书要求公诉方确认是否放弃,但公诉方拒绝回答,审判长帮助公诉人隐匿该关键性问题。

据旁听群众说:从历次公诉方举出的证据质证情况来看,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施工单位"中建五局"在这次施工中的施工行为是合法的,更没有证据证明向农民公示了土地被合法征用的手续。

在如此确切的证据下,公诉方居然还建议法院判处无名被告人3年以上有期徒刑,而法院并未对此当庭作出判决,宣告择日宣判。

据了解:2013年1月27日起,以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的名义,几个非法转包的承包公司,甚至社会闲杂人等,开着挖机无视农民土地还合法拥有的情况下,对其土地和房屋进行摧毁,被控罪的五农民与数百村民前去阻挡,在报警警察不管的情况下,欲点液化气与之抗衡,于2013年2月1日被温江区公安分局以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刑事拘留,3月10日检察院批准逮捕。

而在之前的多次毁坏行动中,农民们多次报警,在警察的协调下达成协议,在纠纷没有解决以前双方维持原状,等确认施工方的行为是否合法后,再决定是否施工,但施工方并未遵守警察的调解协议,擅自施工,导致了该案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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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 吉利重演官告民征迁闹剧,二审在洛阳中院公开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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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利重演官告民征迁闹剧,二审在洛阳中院公开开庭
May 8th 2014, 03:55, by wqw0

(维权网信息员张宁宁报道)2014年5月7日,洛阳市吉利区吉利乡人民政府诉卢庆录、卢立功征迁协议案,二审在洛阳中院公开开庭。卢庆录和卢立功系父子关系,共同委托倪文华和张葡萄代理。旁听席上座无虚席,秩序井然。

2012年12月4日,洛阳市吉利区吉利乡人民政府与吉利乡东阳村村民卢庆录签订了《洛阳市吉利区吉利乡扩能改造工程安置建设征迁协议书》,规定卢庆录于2012年5月10日搬迁完毕。但协议涉及的房屋系卢立功夫妇共有,卢庆录只是户主而已。卢立功夫妇认为,该房屋系卢立功夫妇共有,没有自己的签字,该合同不成立,也谈不上合同是否有效。故拒绝搬迁。吉利区吉利乡政府向吉利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官告民的闹剧再次在洛阳显现。

吉利区法院判决合同有效,并令卢庆录、卢立功在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自行将已被征迁的宅基地上的房屋拆除。卢庆录、卢立功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庭上,上诉人卢庆录、卢立功的代理人倪文华认为:1、卢庆录不具备原审被告主体资格。卢庆录和卢立功系父子关系。该征迁协议的卢庆录仅仅是户主,不是土地使用权人,也不是房屋所有权人。该协议与卢庆录无关,即不具备本案的原审被告资格。2、卢立功不具备原审被告主体资格。虽然卢立功是土地使用权人,也是房屋(共同共有)所有权人之一,但卢立功没有在征迁协议签字。故该征迁协议不成立。卢立功不具备原审被告资格。3、原审遗漏了诉讼参与人。本案涉案房屋系卢立功与妻子李妞共同财产。卢立功与李妞系1996年结婚,房屋系1998年建成。此房屋系婚后共同财产,原审未追加其为第三人,属于程序违法。

倪文华还特别指出,乡政府不具备原审原告主体资格。因为:1、乡政府既不是项目的所有权人,也不是项目的建设者,无权签订该协议。2、征迁属于征收与搬迁。未经法律授权,乡政府无权作为征收的主体资格。故乡政府不能成为本案的主体资格。

倪文华问被上诉人吉利乡政府:乡政府征迁的资金从何而来。这一问题,问得乡政府哑口无言。代理人倪文华认为,关于资金来源的问题,是被上诉人乡政府绕不过的一道坎。如果该资金属于注册资金范围,那么,乡政府亦官亦商,明显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合同无效。如果该资金来源于国库,那么,乡政府使用国库资金须经法律授权。但乡政府不能证明其经法律授权,故乡政府签订有关征迁补偿协议明显违法。合同无效。

在洛阳市吉利区吉利乡官告民案件多次发生。自从之前,洛阳市吉利区吉利乡人民政府起诉东杨村村民权水渠,权水渠委托倪文华代理,该案以乡政府撤诉告终。如今吉利乡政府故伎重演,又将村民告上法庭。结局如何,拆迁户将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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