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9日星期一

维权网: 新疆新源县团结村农民住帐篷守卫口粮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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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源县团结村农民住帐篷守卫口粮田
Dec 9th 2013, 03:25, by wqw0

(维权网信息员李军报道)本网信息员今天收到新疆新源县团结村农民的投诉信,讲述了他们保卫自己口粮田的艰难处境,以下是他们投诉信的详细内容:

这世上怎么就没有我们讲话、讨公道的地方?

进入12月初,我们新源县的气温已降至摄氏零下十一二度,但我们团结村的农民任然坚持轮流昼夜住在地头的帐篷里,守卫我们的口粮田,防止政府再次像4月2日那样在凌晨突然封锁村子,毁庄稼强占土地。
    
2013年4月2日这一天雨雪交加,气温急剧下降,早晨村民们开门,发现每家的大门外都有三四个人把守,不让我们出门,这时村民们才感到发生了事情。好多村民不顾阻拦走到街上,看见我们村雪莲希望小学门前设了警戒线,警察、戴头盔持枪或警棍盾牌的防爆队员、民兵、机关干部、雇佣的民工,有五六百人,把守各路口,不让村民出村,警车、消防高压水车开来五六十辆,还有大客车、120救护车,共有一百多辆,民警、交警、刑警、火警、防暴警都调来了。一夜之间,村西北一块大田被用彩钢板围圈起来,一辆大型铲车肆意在地里推铲已返青的冬小麦.在现场指挥的,是新源县县长王世海、县征地办公室副总指挥马玉安。这块地里有还没有签征地协议的五户农民的口粮田,这五户村民二十多人冲到地里阻挡铲车铲青苗毁地,双方争执并撕扯扭打,村民孙学友的妻子钱荣英被打倒在泥地里半天无人过问,后经村民救起才送到医院救治,至今仍未痊愈;马军海的妻子马秀英也被打倒在地,腰部扭伤,送医院救治。新源镇政府为这两个村民出了治疗费。4月2日这天,政府强行推毁了一百多亩小麦青苗,有十几个村民被抓,押到城南派出所和别斯托别乡派出所,三天后陆续释放,最多的关押了一个月。两个女村民经县法院审理认定犯有"对抗征收土地罪",马桂花被判刑一年,在看守所被迫签了征地协议后,于11月初获释,被关押七个月多;马海车被判刑两年,也在看守所被迫签了征地协议,至今仍被关押。
    
2013年4月2日,是我们团结村村民解放以来从未经历过的惊恐至极、无法理解、无法容忍一天。政府的行径,就像日本鬼子突袭中国村庄一样!
    
事件发生的第二天(4月3日),上百村民自发地到县委抗议请愿,要求见县长,要求释放被抓的人,要求依法征地。警察、防暴队员、民兵早已警戒在县委大门口,他们把我们村民推挤驱赶到台阶下,分割包围,又抓走了十几个村民,关在公安局里,其中有几个是妇女。我们被逼无奈,从4月5日起,自发地捐资捐物出力,在被铲的地头搭起了三顶帐篷,不分昼夜,轮流在地头守护土地,夏天闷热,蚊虫叮咬,值守的村民就睡在帐篷外的露天地里。

我们团结村紧靠新源县城,有350多户,1700多口人,回民占60%多,全村平均每人只有1.4亩地。2011年11月,新源县政府要把我们村2200多亩地全部征用。这样大的事,政府不召开村民大会,不公布政策文件,完全由政府说了算。

我们村的土地全部是北大荒那样的优质黑土地,有渠水灌溉,每亩产量小麦有450到600公斤,玉米有1100到1400公斤。我们的地70%是菜地,其中900多亩露天菜地,亩产白菜8到10吨,每年收入至少有1.8万元,还有300多亩大棚,种菜年收入可达四五万元。按照新疆自治区政府19号文件公布的征地补偿标准,政府征用我们的地,每亩补偿大棚地应该至少12万元,露天地应不低于5.4万元。但政府把大棚地和露天地混在一起,都按粮食地计算,每亩只给补偿3万元。我们问县政府官员,征地为什么不执行自治区政府的补偿标准?县政府给出的理由是:新源全县人口不足50万,不单列计算菜地。我们要求县政府拿出文件来,政府人员拿不出来。这不合法、不合理么!土地被征用,我们就失去了世代赖以为生的途径,目前物价天天飞涨,三万元能生存多长时间?
    
按照我们国家的法规,征用农田,改变农田用途,哪怕是一亩,也要经过国土资源部的审批。新源县政府征地,是从2011年11月开始的,直到2012年8月,县政府才先后出示了自治区政府的几个征地批文,批准征地面积只有1164亩,其余一千多亩连自治区的批文也没有。自治区政府无权审批征用改变基本口粮田,我们对自治区政府的审批不予认可。县政府先斩后奏,先征地后报批,在程序上也违法。做贼心虚,为了掩人耳目,有人把栽在我们口粮田旁的基本口粮田碑牌用油漆涂刷掩盖。早在征地前,我们村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被新源镇政府收走,说是要上网入电脑档案,但到现在不还给我们,已八年了。
    
近几年来,新源县政府用同样的手段抢夺了新源镇五大队、一大队、托海村、九大队和别斯托别乡菜队共六个行政村的口粮地四万多亩,名义是建设新城区,每亩只给补偿1.5万元至3万元。新源镇九大队维吾尔、哈萨克、回、汉等民族村民无法接受政府过低的补偿金额,家家户户在地里搭帐篷,全家老小住在地头,政府出动警察、防暴队员、民兵等,甚至用消防车高压水枪冲击村民搭建在地头的护地帐篷及村民,用铲车把帐篷铲平。政府从农民手中低价把地征收后,有的建了新的行政中心等,有的转手倒卖给开发商,每亩高达70万元之多。
    
2012年5月,我们上访到新源镇、新源县政府,县土地局的官员答复说,西部大开发,城市化建设要加快,我们必须无条件把地交出来。伊犁州政府信访局干脆就不接收我们的上访材料。2012年8月和2013年7月,我们两次到北京上访,国务院信访接待中心官员两次的答复都一样,说批到新疆自治区信访局了,叫我们回新疆解决问题,至今也没解决。我们也到国土资源部西安督察局反映过问题。2013年7月,村民马玉德从北京上访回来后,被警察带到别斯托别乡派出所,审问了三天,又拘留了10天,罪名是"污蔑政府领导",到放出来也没给手续。三天后,马玉德又被城南派出所警察送到县刑警队,审问了三天,拘留了10天,罪名是"造谣"。警方认定马玉德造谣的根据,是马玉德得到一份文件,内容是新疆自治区党委办公室秘书长徐畅讲关于土地确权、给农民办理《经营权证》的事情,马玉德在村里宣讲徐畅的讲话,村警务室警察说马玉德造谣。事后我们在网上查,确有徐畅的这个讲话。还有自治区政府的2012年18号文件,也是讲确权的,也被警察收走了。
    
2013年,县国土局给我们44户上访的村民发了个《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护政府征地的行动,说我们如果在30天内放弃起诉,就是放弃拥有土地的权利。我们于2013年5月向新源县法院起诉,要求县法院驳回县土地局的复议决定。我们败诉。我们上诉到伊犁州中院,中院于2013年10月开庭审理,至今没有判决,没有答复。
    
县电视台曾连续几个月广播县政府如何克服困难,冲破阻力,文明依法征地,加速新城区建设;我们如何百般刁难,提无理要求,阻碍征地,干扰城镇化建设。公安局的警车就停在我们村的路上,用高音喇叭广播,县政府也在我们村的电杆上架了两个高音喇叭,共同广播说我们在地里搭帐篷违法,命令我们撤除,说我们抗拒政府征地,要依法严惩,等等。我们曾联系到新华社新疆分社的记者,到伊犁采访了我们,至今没见报道。
    
这世上怎么就没有我们讲话、讨公道的地方?

    新源县团结村120户护地农民

     2013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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