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2日星期五

维权网: 黑龙江农垦维权人士刘杰被以言控罪一案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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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农垦维权人士刘杰被以言控罪一案开庭
Nov 22nd 2013, 07:29, by wqw0

(维权网信息员钟鸣报道)黑龙江农垦维权人士刘杰女士因协助召开维权研讨会,揭露农垦当局腐败黑幕和多种违法行为,被黑龙江农垦当局以"诽谤罪"起诉,本周三(11月20日)在警方如临大敌下押往黑龙江牡丹江农垦法院开庭审理,审讯历时七个多小时,法庭最后宣布择日宣判。

据到场旁听的刘杰的儿子付伟峰告诉本网信息员,当局出动多辆警车及多名警察在法院外戒备,十多个到场声援的亲友一度被阻止进入法院。他说:"今天外面来了很多警察,十几辆车,二三十个警察。有很多参与研讨会的朋友想来旁听,但被地方上的警察阻止,最后来了11人。"

付伟峰说:"我母亲身体状况很差,血压比较高,心脏和胃都不好。对控罪肯定不服,当局就是打击报复。主要是母亲举报官员贪腐、维权,还有上次的研讨会。如果母亲被判有罪,必定上诉到底。"

开庭情况:上午9:00牡丹江家农垦法院,由牡丹江家农垦法院副院长担任审判长,审半判员王小东和另一审判员。首先是陈述阶段,先由牡丹江农垦检查院公诉人宣读起诉书,然后审判员问刘杰对这些指控有没有疑义,刘杰说有疑义,刘杰说她在网上发帖子主要是实名举报,反映"四风"问题,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苍蝇老虎一起打"的精神举报贪污腐败,刘杰说公诉机关在起诉书上说已查明,实际上根本没有查清,牡丹江农垦一天时间受理,2个小时审查然后将案件上报到法院怎么会查明,刘杰要求公诉人提供查明的证据,然后是质证环节,检察院提供的16个人的证据都是黑龙江逊克农场的工作人员,有些曾参加抢劫刘杰家的大豆,刘杰和律师均因为证据效力不足而且与诽谤罪无关。庭审辩论环节,公诉人指控刘杰犯诽罪应该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管制。律师认为公诉机关起诉刘杰犯诽谤罪属于公诉诽谤罪而公诉机关提供的公诉诽谤罪证据不足,公诉诽谤罪必须有两个客体,一是国家领导人二是造成重大国际影响如战争,国土损失,信息,文化,经济方面的重大损失,公诉机关提到刘杰诽谤温家宝和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律师认为刘杰是按正常的法律程序提到温家宝,王胜俊等人,对温家宝,王胜俊个人的人格各方面没有造成重大影响,不构成诽谤罪。

公诉机关提到刘杰委托赵岩在境外向敌对网站维权网发表文章损害国家利益,刘杰不承认委托赵岩。律师认为"敌对"一词只是用于主观领域是随时变换的,不能用于司法领域,公诉机关还提到刘杰接受境外汇款,律师认为刘杰接受任何人对她的人道救助都与诽谤罪无关,因此律师认为公诉机关提起的公诉诽谤罪名证据不足应当庭释放。
杨智勇律师表示:控方指控刘杰诽谤前国家领导人温家宝,以及指控她诽谤农垦农场,危害国家利益,造成了恶劣的国际影响。我们认为控方对刘杰的指控根据不足,指控罪名不成立。他预计法院下月会作出裁决。

刘杰本人指出,牡丹江农垦原是她实名举报的农垦总局局长隋凤富的老巢,法院院长曾是两次审她家案子的人。因此刘杰曾要求牡丹江法院法官他们整体回避。但法庭没有理会她的意见。

刘杰女士因1997年遭黑龙江农垦农场与公检法联合夺走其优质奶牛场而上访,期间多次被殴打、关黑监狱。2007年因发起万人联署被劳教。今年7月底,刘杰在北京与多名学者和法律人士,举办一个专门研究黑龙江农垦违宪侵权研讨会后,被地方人员押回当地,处以行政拘留10日,之后转为刑事拘留,罪名为涉嫌"寻衅滋事罪"。10月初刘杰被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罪名改为"诽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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